教育部重点查办教学乱收费行为

2019-09-18 17:31

教育部网站昨日消息,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印发《关于2016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重点查办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等行为,坚决实行“零容忍”。

《意见》还要求,深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和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治理。同时,制定并公布201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并不断完善划片就近入学机制,坚持实行阳光招生。坚决查处“以钱择校,以优择生、以权入学”行为。继续深化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治理,严格落实《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不断完善教辅材料评议公告工作机制。坚决查处违背自愿原则以及在评议公告范围之外强制订购教辅材料的行为。

针对MBA、EMBA等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虚高等突出问题,《意见》表示要坚决纠正。此外,逐步建立健全普通高中生均拨款制度,合理制定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取消普通高中“三限”政策。